异界旅行日志

第一卷 风起云涌 第一章 重金镇的头等店铺


    当我第一次踏上这片土地,便已知道我已没有回路可走了——肖恩·费烈二世。书神屋 m.shushenw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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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难得一遇的大雨侵袭重金镇,给这座因为缺水转为以商业为重心的城市带来春雨的滋润。

    大伙计无聊地趴在柜台上,今日的生意可谓是惨淡,这场突如其来的大雨令那些贵太太都不愿出门,又怎么会来店内挑选精美的鞋子,多给自己一点小费呢。让他说的话,就不该来这么一场雨,让贵太太坐着马车逛街,才好来店里多买上一双新鞋。

    大伙计有些心疼自己干瘪的钱包,昨晚在酒馆里花光了,都怪那个说好话不亚于自己的酒保,榨干自己最后一枚铜币换上一杯麦酒。

    噗通一声,店门不远处的响声打断大伙计的深思。拨开店门口的幕帘,一个穿着破烂乞儿顶着大雨倒在水坑里,大伙计叹了口气,这个年头日子可真不好过,就连商业兴盛的重金镇也能见到乞儿的出没。

    回到店内,大伙计走向后院,他得报告老板店门口的情况,就算不去救那个小乞儿也得把他赶远点,可不能让他死在头等店铺的门口。

    胖胖的老板,躲在大伙计的举着的伞下,圆滚滚的身子倒是把大伙计大半个身子挤到雨中,让大伙计难堪却不敢言。

    水洼里的乞儿挣扎着将头抬出水面,努力用劲想要躲到街边商铺的屋檐下避雨。越是用力,身上的伤口越是崩出鲜血,渐渐地染红了小小的水洼。

    胖胖的老板捏着鼻子,嫌弃地观察者乞儿的情况,对大伙计说道:“用马车将他扔到城外去,手脚麻利点,别影响店里的生意。”

    勾着身子,头发早已被打湿的大伙计点点头,他立马就去办。虽不忍心这样做,大伙计看着倒在水洼里的乞儿,只能叹息着这个世道谁又能救谁呢。

    将老板送回店内,胖老板道了声晦气便钻进后房,算算最近以来的收入。

    叹了口气,大伙计来到后院,将缰绳套在马匹上,心里向着自己信仰的神忏悔几句,毕竟不是他亲手挥舞屠刀杀死那个乞儿,他不过是把乞儿运往城外,生死由天罢了。

    “你在做什么?这大雨天的为何要用马车?”

    大伙计低着头向来人问好,面前的女子是胖老板最为宠爱的小女儿,大伙计可不敢惹她不悦,就算他是店里手脚最灵快的伙计也得被胖老板开除,这年头,好的活计可不好找。

    “回小小姐,门口来了个乞丐,这不把他送到城外,万万不能让他死在咱们店门口······”

    指了指,大伙计弓着身子,朝着小小姐道声歉,绕过她。大伙计想要快些将乞儿扔到城外,他可不想运送一具尸体去往乱葬岗。

    “等等!”

    大伙计转过头,迷惑地看着小小姐,脸上带着笑意问道:“怎么了,小小姐?”

    “把伞给我,我要去看看。”

    “别,小小姐······我来拿伞。”

    未等大伙计劝阻,她拿着伞朝着乞儿走去,大伙计吃冒着雨跟上,可不能让小小姐出点意外。

    “把他翻过来。”

    她命令大伙计,一只手捂着鼻子,一只手在空中扇动,就算是大雨也没办法阻挡乞儿身上散发出来的恶臭味。

    按照小小姐的吩咐,大伙计手插入泥潭,忍者恶心将乞儿翻过身,挥挥手将沾满泥土的手弄干净。

    ······

    “小小姐,咱们还是先回去吧,乞儿有什么好看的,这大雨天的,您要是染上风寒可如何是好啊?!”

    大伙计两只无处安放的手,因为沾了泥,他又不想弄脏自己的衣服,只好小声提醒她,大伙计也决定到店里找个手套,防止在搬运的时候弄脏了双手。

    “嗯······”


    “那咱们快些回去吧,小小姐这边走。”

    “我是说,”她叫住了大伙计,一字一句道:“将他搬回去,以后他就是店里的学徒了。”

    “可是······”

    没等大伙计解释,她便拿着伞回了店里,留下大伙计在雨中傻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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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做怪样子!”

    男人的声音很低沉,但却十分严厉地说。

    那双浑浊的眼睛盯着肖恩,让他感到十分不快。

    肖恩不怀疑那双老眼是否能看见东西,只是不相信他竟然能看见自己做鬼脸的事情。

    肖恩觉得这或许就是胖老板猜到的,毕竟除了钱和客人,他的眼里可放不下任何人。

    “我说过的,不要作怪模样!”

    声音变得更加低沉,可他那双厚厚的嘴唇却几乎没有动过。

    “不要挠手!”

    干巴巴的话陆续传到肖恩耳里,给他一种一直被盯着的感觉,肖恩有些不耐烦,又不是他自愿来到这个店铺的。

    “你现在是在一间头等店铺做事,记住!当学徒就要有等学徒的样子,往店门口一站,就得像一座雕像······”

    肖恩不想知道为什么他得像一座雕像一样站着,他很想挠手,自从他醒来后,他就呆在这个店里了。

    一个样貌猥琐的家伙告诉他,从今天起肖恩就是他们店里的伙计了,不,是学徒。能否变成伙计,还得看肖恩以后的表现。

    肖恩很想挠挠手,他的胳膊上有许多的红斑、烂疮。这是被这片区域特有的蓝白疮虫咬伤的,令肖恩感到奇痒无比,难受极了。

    “你在家里都干些什么活?”

    胖胖的老板注视着肖恩,问道。

    什么活?

    肖恩歪着头,这个问题让他陷入了沉思。

    他活了两辈子,也做过许多的事情。

    上一辈子还在蓝星的他,从小到大干得最多的就是打游戏和应付考试,进入社会后,还未等他干出一番事业,就因受不了自己上司独特的癖好而辞职,成为一名专业写手。

    因为码字上头,最终死在了电脑前。回想起那位追了自己八本书的读者,肖恩有些遗憾,江湖人称肖·从不断更·恩的他,却有了人生中的第一次断更,也是永远的停更。

    新生于一个新大陆,肖恩不知道这片大陆在哪,但他出生于一个贵族家庭。可没等肖恩享受几天贵族生活,他的家便被毁掉,肖恩只得踏上流浪的道路,直到他被人捡回来,在这家鞋店成为一名学徒。

    肖恩并不想以一名学徒的身份待在这里,他面临着追杀,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做。

    胖老板倒不纠结,知晓肖恩来自于一个贵族家庭后,嗤之以鼻,挑衅地说道:“贵族?破落贵族还不如一个捡破烂的,连讨饭的都不如,甚至比不上偷东西的小贼!”

    听到这,肖恩挺起胸膛,无比自豪地声明:“其实,我也偷过东西。”

    他把手往斜面高跷的办公桌上一按,两只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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