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请饶命

1、小巫师下山


    麦恪是一个北山野人。一笔阁 www.yibige。com 更多好看小说

    常年以驯鹿和打猎为生。

    他从小就发现自己有一个秘密。

    那就是自己左手的指头与众不同。

    麦恪肤色偏黄,而食指却是黑色的。

    小时候他不以为然。

    直到有一天。

    麦恪打猎累了。

    他把食指搭在拇指上成o状。

    三秒后。

    他看到一支黑色的香烛凭空出现,插在附近的地面上。

    香烛散发出涟漪般的黑色波纹,笼罩四野。

    他和小伙伴的体力迅速恢复。

    十五分钟后,香烛消失。

    麦恪诧异。

    食指再屈,没有任何事情发生。

    麦恪以为是遇见了鬼。

    不信邪,他在打猎回程中不停的屈指。

    试图让鬼重新。

    他发现这只鬼很奇异,再也不会出现。

    麦恪没放弃。

    大约四十五分钟之后。

    麦恪再次停下歇息。

    黑色的食指再屈起来。

    还是三秒。

    这一次,黑色香烛再次出现了,奇异的效果重现。

    麦恪狂喜。

    这一次他让同伴们分别走出十米、三十米和五十米之外。

    十米和三十米的小伙伴有效果,五十米外无效。

    麦恪懂了。

    这不是鬼。

    他这是拥有了莫名的超能力。

    ——恢复体能

    持续时间十五分钟,冷却时间四十五分钟,最大有效范围五十米,距离越近效果越好。

    从此之后。

    麦恪和小伙伴们的打猎收获越来越多。

    打群架也越来越厉害。

    日子一天天过去。

    麦恪的黑色食指具有的超能力越来越强。

    ——冷却时间缩短,有效范围变大

    十一岁那一年。

    此效果持续时间达到二十分钟,冷却时间下降为半小时,最大有效范围八十米。

    等麦恪十二岁。

    左手中指又变成了金色。

    麦恪很期待。

    这一次的变化又给自己带来什么超能力呢?

    中指搭在拇指上,无论是o还是0,都没有任何异常。

    试了很久,当他屈起其他四指、竖起中指,朝天之时。

    动作不太雅观,但效果明显。

    又凭空出现了一支香烛。

    但不再是黑色,而是金色的波纹。

    也不插在地上,而是浮现中虚空中,跟随着自己。

    人走到哪,它跟到哪儿。

    麦恪还发现,自己的力量、速度、柔韧性等身体素质跟着大涨。

    范围只有六米。

    他浮躁了。

    以为能徒手杀死一只豹子。

    麦恪试过和一只豹子大战,差点没被后者一爪子拍死。

    若不是旁边的伙伴们开了铳。

    他也许已经不存在这个世界上了。

    麦恪很沮丧。


    三十分钟后,金色香烛消失,大幅提升素质的效果消失。

    他欣喜的感觉到,自己的素质比之前有不少提升。

    甚至身体都出现了黑色的污垢。

    冷却时间十二个小时。

    十三岁时。

    麦恪已经身高一米八五。

    奔跑的速度狂涨,百米跑已经十秒多一点。

    力量同时大增,徒手轻松收服一匹性子桀骜不驯的野马。

    打起架来更是远近闻名。

    而且,他身上的污垢越来越少。

    皮肤白皙,脸如冠玉。

    又两年过去,麦恪十五岁了。

    左手手指又多了变化。

    这一次是无名指。

    竟然是青色。

    屈此指轻弹。

    出现的是一支青色的香烛。

    可惜,各种实验,似乎对自己无效。

    直到有一次。

    青色香烛出现之后,四十多岁的父亲刚好在边上,父亲竟然变得年轻了一些。

    香烛持续了一个小时。

    他发现父亲似乎回到了三十岁时的,年轻而健壮。

    些许白发消失了,眼角上的皱纹也不见了,牙口更好,浑身有使不完的力气。

    哦,它竟然能让人返老还童,恢复到一定岁月之前的高光时刻。

    包括各种身体机能。

    可惜,半年才能使用一次。

    一次只能对一个人生效。

    这是麦恪的第三项超能力。

    麦恪很满足,也很兴奋。

    奇怪的是,这三支不同颜色的香烛,只有麦恪自己能看得见。

    其他所有人,不可见,不可触,不可闻。

    麦恪不停的变换着使用这三项超能力。

    于是族人越来越强大。

    鄂伦春族人口不多,附近只有一千人。

    一年下来,年轻人变得越来越强壮。

    而年老一些的,比如族长和一位长老,都变年轻了。

    于是随着时间流逝。

    麦恪已经小有名气。

    远近的人们,都称他为小巫师。

    这一年,麦恪十六岁了。

    由于长期在香烛的超能力光环里沐浴打滚,加上不断的打猎和斗殴。

    麦恪身体越发强壮。

    一米九七,体重九十六公斤。

    一身的腱子肉,腹肌大八块。

    一拳能轰晕一头牛,百米速度达到了惊人的九秒七三。

    这力量,可以参加拳击赛了。

    这速度,能够站稳田径赛了。

    爆发力更是惊人。

    同时启动,三十米内无人追得上他。

    即使换成猎狗,短时间内都只能在他身后吃灰。

    麦恪想出山了。

    大山虽封闭,但电视还是有的。

    外面的花花世界,麦恪看得眼花缭乱。

    他认为,外面的世界很精彩。

    一辈子呆在大山里,好,也不好。

    趁年轻,出去闯一闯吧,卖膀子力气。

    靠身体吃饭,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

    这个想法,族人都支持他。

    小河小溪里的小龙,终究是困不住他的。

    大江大海,或许会才是他的舞台。

    由于没有什么文化。

    麦恪能做的事情不多,那么竞技吧?

    竞技赛场最适合自己,麦恪是这么认为的。



1、小巫师下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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